String Quartet No. 1 / String Quartet in F Major / Introduction and Allegro for Harp, Flute, Clarinet & String Quartet

String Quartet No. 1 / String Quartet in F Major / Introduction and Allegro for Harp, Flute, Clarinet & String Quartet

简介

德彪西的室内乐作品不多,但贯穿他全部创作生涯的始未──属于初期作品的g小调弦乐四重奏以及晚年的三首奏鸣曲(d小调大提琴奏鸣曲,1915;为长笛或小提琴、中提琴和竖琴创作的g小调奏鸣曲,1916;g小调小提琴与钢琴奏鸣曲,1916~1917)。弦乐四重奏的诞生是作曲家才华崭露,取得了完全的成功,最后三首奏鸣曲──显示出他走向更为抽象,更为精炼的风格。 g小调弦乐四重奏,创作于1893年。在这期间,德彪西已完成了根据马拉美的诗所写的《牧神午后》前奏曲,并且正在创作歌剧《佩利亚斯与梅丽桑德》。这首作品是献给伊扎依四重奏团的成员──伊扎依(Ysaye,Eugene)、克瑞克布姆(Crickboom,Mathieu),冯·豪特(Leon Van Hout)和雅克布(Jacob,Joseph),并由该团首演。1894年由迪朗(Durand)出版社出版。 这首作品在结构方面,采用传统曲式写成。第一乐章是传统的奏鸣曲式。第二乐章是谐谑曲,第三乐章是三部分的歌曲曲式,终曲也是采用前人四重奏中常出现的曲式。主题处理上明显的特征,是采用了弗兰克以后法国作曲家们所爱用的套曲曲式(Cyclic Form),如:基本主题(乐思)首先在第一乐章做为第一主题呈示,接着第二乐章的固定音型(Ostinato)伴奏和旋律性的第二主题以及最后乐章的第二主题和尾声部分都与基本主题有着密切的关系。整个作品在和声方面,有一半以上是七和弦,三分之一左右是三和弦,其余大多数为九和弦,少数是十一和十三和弦。七和弦的进入和离开都相当自由,且常常在底部强调不协和音程。由于大量使用了大胆而崭新的和声,致使首演时并没有受到广泛的好评。甚至经历了近十年的时间,才被人们所接受。作品中音色的重要性超过了曲式,用一种难以捉摸的隐喻手法,代替了直率的阐述。通过不明确的调性来追求一种微妙的效果,朦胧的和声音响、精美的音色和一系列的色彩变化,使之与《牧神午后》同被公认为进入成熟时期的代表作品。 第一乐章:生机勃勃而果断地,4/4拍子,这是一个采用超过通常主题数目的奏鸣曲式写成的乐章。开始由四个声部合奏呈示的佛利几亚调式主题,由短小的动机扩展而来,它不仅是这个乐章的主要主题同时也是贯穿全曲的基本乐思。整个乐章,有点象瓦格纳的主导动机。 拉威尔的室内乐作品包括:F大调弦乐四重奏(1902);降G大调《引子与快板》七重奏(长笛、单簧管以及弦乐四重奏伴奏的坚琴独奏曲,1906);《三首斯特凡·马拉美的诗》(人声与短笛、长笛、两支单簧管及弦乐四重奏,1913);钢琴三重奏(a小调,1914);《德彪西墓》(小提琴和大提琴,1920);小提琴与大提琴奏鸣曲(1920~1922);《福雷名义摇蓝曲》(小提琴和钢琴,1922);《茨冈狂想曲》(小提琴和钢琴,1924;小提琴和管弦乐队改编本,1924);小提琴与钢琴奏鸣曲(1923~1927)。 人们容易把拉威尔和德彪西归为同类的作曲家,但是他们的相异之处更为显著,更为深刻。与德彪西相比,拉威尔更尊重古典形式,他的精神气质更接近圣·桑。萨蒂、夏布里埃、施特劳斯(里查德)、穆索尔斯基、里姆斯基·科萨科夫以及西班牙、俄罗斯,甚至从1889年的国际博览会学到的东方民族色彩和爵士风格都对拉威尔产生了影响。他的旋律线清晰,有时具有一种调式倾向。调式旋律通常以一个大的泛音为背景,尽管是调式的,有时甚至是复调式的,但调性特点被保留了。他的旋律更为广阔、明朗和直率,采用的织体更多是对位性的,经常以几条旋律线的相互作用为基础,而不是德彪西所喜爱的垂直方向上的音群。他的和声在技术上常常是印象派的,很多使用七度、十一度、十三度和弦、无解决的不协和音以及采用许多倚音代替传统的解决,并通过使用不常见的和弦和二重调性而扩展调性范围。他没有为了“印象主义”的效果而牺牲掉了轮廓的清晰。富有诗意的乐思展开,在他的创作中是首先要考虑的。拉威尔在曲式结构上遵循古典传统,套曲曲式(Cyclic form)几乎用于所有的作品,比较喜欢采用反复、模进和变奏的展开方法。在拉威尔的作品中经常出现舞蹈节奏,巧妙、欢快而富有变化,但并不复杂,与同时代作曲家相比,他的节奏一般更强烈、更简单一些。拉威尔的配器特别清晰,色彩丰富。他的大部分音乐都有明亮的光彩,和德彪西音乐中的微弱曙光形成对比。尽管他被认为是德彪西的追随者,但他有自己独特的风格,特别是在钢琴写作上,德彪西刻意在钢琴曲中表现室内乐般的效果,而拉威尔则是针对音乐会的演奏效果。显然,拉威尔把钢琴作为演奏家表现绝技的乐器(小提琴作品的创作也是如此),因此在精神上与李斯特一脉相通,他把李斯特的技巧更为现代化,并采用自己独特的和声与旋律,写作更为深邃微妙的音乐,其钢琴和小提琴曲均以演奏艰难闻名。 拉威尔的F大调弦乐四重奏创作于1902年。此时,年轻的拉威尔已发表了《天方夜谭》(1898)、《水之嬉戏》(1901)等引入注目的作品。又加上此弦乐四重奏,更确定了他做为音乐家的地位。此曲是继弗朗克和德彪西的弦乐四重奏之后最杰出的作品之一。1904年,在巴黎由海曼(Heyman)四重奏团演出,引起当时社会上强烈的反映。拉威尔把这首作品呈献给“我亲爱的老师──福雷”。1910年由迪朗(Durand)出版社出版。 德彪西和拉威尔都只写了一首弦乐四重奏,却都是他们俩各自重要的室内乐力作。在弦乐四重奏的写作上,德彪西和拉威尔的共同点是都采用套曲曲式的构思方法,第二乐章采用拨弦、第三乐章加弱音器等,但两者在材料的处理方法上却是不同的。这两首作品以其瑰丽的旋律,华美的色彩和新颖的风格震惊乐坛,不仅成为专业演奏团(组)在音乐会和国际比赛上的标准曲目,同时也受到乐迷们的喜爱,成为最受欢迎的室内乐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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