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香玉

常香玉

原名:张妙玲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出生地:河南省巩义市 出生日期:1923年9月15日 职业:豫剧表演艺术家 代表作:《花木兰》、《拷红》、《人欢马叫》等 主要成就:豫剧常派创始人、豫剧六大名旦之一、亚洲最佳艺人终身成就艺术奖、中国戏曲观摩演出大会获荣誉奖 简介:常香玉,1923年9月15日出生于河南省省巩县,原名张妙玲,豫剧表演艺术家。为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是中国文联荣誉委员,曾担任中国戏剧家协会副主席、河南省戏剧家协会主席、河南豫剧院院长、河南省戏曲学校校长、沈阳音乐学院教授等职。 唱腔字正腔圆,运气酣畅,韵味淳厚,格调新颖,以声绘情、以情带声;表演刚健清新、细腻大方,内涵深邃、性格鲜明。在表达人物内在的思想感情上,细致入微,一人一貌,栩栩如生。 代表作有《花木兰》、《拷红》、《断桥》、《大祭桩》、《人欢马叫》、《红灯记》等。 从艺历程:1923年,常香玉出生在河南省巩义市董沟。 1932年5月,随父亲张福仙搭班开始拜师学艺,拜了翟燕身、葛燕亭、周海水等人为师。初学武丑、小生、须生,后专演花旦。 1933年年初,随父搭太乙新班习演,向王金枝、徐双槐求艺。 1935年11月,三赴郑州,随父再搭周海水太乙班,进开封闯荡。到开封不到两月,便凭借文武不挡、生旦俱佳的出色技艺,崭露头角。由垫戏改为中轴,成为太乙班的主演之一。 1936年,《泗州城》连演3场,轰动开封。从此以后,常香玉正式成为主演。 1937年2月,常香玉在张福仙、王振南、史书明等的扶持下,成立了中州戏曲研究社。 1938年2月,为宣传抗日,戏曲研究社排演了王振南编剧的新戏《打土地》。 1941年秋,初识崔兰田,并与汤兰香重逢,合作演艺《贩马记》。 1944年6月3日,与陈宪章结为连理,结婚仪式在西安东大街正大豫饭庄秘密举行。 1945年4月28日,正式公开与陈宪章的关系。不久,长女常小玉出生。 1946年7月,次女陈小香出生。 1947年10月,陈宪章被国民党逮捕,常香玉竭力营救,几近倾家荡产。 1948年春,在西安创办“香玉剧校”。6月,儿子陈嘉康出生。 1951年8月7日,常香玉率剧社开始为捐献“香玉剧社号”战斗机在全国巡回演出。 1952年3月4日,完成捐机任务,回到西安。 1953年4月,随赴朝慰问团到朝鲜进行慰问演出。 1956年3月4日,河南豫剧院成立,常香玉任院长。 1957年1月14日,中国戏剧家协会河南分会成立,常香玉担任副主席。 1959年,党中央第二次郑州会议召开,常香玉为大会演出了豫剧《破洪州》。5月4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1960年8月14日,当选为中国文联第三届全国委员会委员。 1962年2月2日,河南省文化局举行收徒拜师大会,常香玉收孙兰香、林秀兰等五人为徒,并在大会上发言。 1977年6月,常香玉赴北京参加电影《春天》的拍摄工作。12月27日,调任河南省戏曲学校校长。 1979年,常香玉当选为中国文联第四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国戏剧家协会副主席。 1980年,在河南省第二次文代会上,常香玉当选为河南省文联第二届委员会副主席、中国戏剧家协会河南分会主席。 1983年6月23日,中共河南省委任命常香玉为省文化厅艺术顾问,不再担任省戏曲学校校长。 1991年5月,在河南省第三次文代会上,常香玉被推举为省文联顾问。12月,河南省剧协第三次代表大会在郑州举行,被推举为名誉主席。 1996年11月,河南省剧协第四次代表大会在郑州召开,常香玉再次被理事会推举为名誉主席。 1997年4月25日,河南省委决定成立振兴豫剧指导委员会,常香玉任委员。12月,收山东菏泽豫剧团演员朱桂芹为徒。 1998年12月,常香玉收开封市豫剧团演员朱巧云为徒。 2004年6月1日,常香玉在河南省人民医院因病逝世,享年82岁。 荣誉记录:2004年7月国务院决定追授已故豫剧大师常香玉“人民艺术家”荣誉称号 1995年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 1994年6月荣获“亚洲最佳艺人终身成就艺术奖” 1989年获得第一届“中国金唱片奖” 1987年获得中国艺术节(中南)荣誉奖 1952年获得第一届全国戏曲观摩演出大会获荣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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