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秀梅

刘秀梅

姓名:刘秀梅 国籍:中国 出生地:天津 出生日期:1955年 职业:单弦演员 代表作品:牌子曲《杜十娘》、《鞭打芦花》、《挑帘裁衣》 简介: 天津市曲艺演员:她的代表曲目有牌子曲《杜十娘》、《鞭打芦花》、《挑帘裁衣》、《花木兰》、《游春》、《葛巾》和岔曲《虞美人》、《赞雪》、《赞剑》等。其中杜十娘基本复原了当年石慧儒的艺术风貌,而《鞭打芦花》更是得了老曲艺家廉月儒的真传,每每唱到“母在一子担,母亲若去,我们三子同寒”时感人肺腑,台下都爆发出热烈的掌声。为庆祝建国60年的献礼演出,她排演了石慧儒60年代曾经表演过的新编革命题材曲目《地下苍松》,出色的刻画了华子良这个独特的人物,获得了观众的好评。 葫芦岛市小学教育工作者:刘秀梅,女, 40 岁,中学高级教师,中国共产党党员,现任葫芦岛市第二实验小学副校长兼工会主席,主管学校一址管理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她为人热情,性格豪爽。不断了解教职员工的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的情况,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体育活动,活跃教职员工的课余生活,减轻教师的心理压力。在学生管理中,她从细微处入手,从学生的小事做起,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思想品德。她坚持和家长保持联系,使家校结合,形成育人合力,培养教育好学生。在工作中,她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 近几年来,她撰写的论文多篇先后获得国、省、市级奖励,她执教的语文课分别获得了市级、区级优质课。“八五”期间,其参加的《培养多能型小学生》实验研究课题获得了辽宁省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九五”期间,其参加的 《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验课题、《小学语文思维训练》实验课题、《适应多种能力培养的“自主创新”式教学模式研究》 、《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相结合》等课题分别获得了国家、省优秀课题一、二等奖。 其个人曾先后被命名为市“三育人”先进个人、市建功立业先进个人区政府、区委先进教师 等荣誉称号。 河北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女,1946年出生, 高级会计师, 曾任沧州化肥厂财务科副科长、财务处处长、副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现任河北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河北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简介:刘秀梅,女,1917年2月生,陕西省延长县人。曾用名陈光。贫农家庭出身。193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6年2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中共七大正式代表。第一、第二、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土地革命时期:高小毕业后在县城担任小学教员。受进步知识分子和革命思想的影响,1935年5月红军攻进延长县城时,随军参加革命。1935年7月至1936年3月在陕西省延川县永坪镇的苏维埃省政府领导的西北工农剧社工作,担任该社青年团支委、宣传干事。1936年3月至1937年4月在陕北瓦窑堡中共中央党校高级班第二期学习。后留校做青年工作,任学校党总支委员、团支部书记、校部文书。1937年初被选为西北青救会代表大会代表。4月起任西北青年救国联合会常委,同月至12月任青年妇女部部长。 抗日战争时期:1937年12月至1938年任陕甘宁边区青年救国联合会青妇部部长。后调任中共绥德地委妇女科科长。1938年5月至8月任陕甘宁边区各界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主任。后调往敌后太行区工作。同年10月至1939年3月任中共山西沁县县委宣传部部长。1939年3月至1940年4月任晋东南妇救会组织部部长。其间曾任晋东南妇救会驻长治五专区代表。1940年4月起任中共北方局党校妇救总会副主任,后任中共中央北方局妇女委员会委员,中共晋冀豫区委妇委委员、副书记。1941年7月至1945年3月任晋冀鲁豫边区参议会驻会委员。1941年9月至1943年任晋冀豫区妇女抗日救国总会副主席。团结和带领广大妇女群众,开展敌后抗日斗争,其事迹刊登在《华北妇女》杂志上。1943年9月被推选为党的七大代表。11月回到延安,在中共中央党校一部学习。1945年4月至6月作为晋冀鲁豫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共七大。 解放战争时期:1945年起任中国解放区妇女联合会筹备委员会委员。1946年4月至6月任绥远省集宁市桥东区委宣传部部长。6月至9月任绥远省丰镇市委第四区区委书记。10月至12月在山西左云县任第五地委农村党员训练支部书记、民兵训练队副队长。1947年6月至1948年9月任中共晋绥分区妇委委员兼机关家属队支部书记。1948年9月至12月任晋绥边区第五地委妇委书记兼地委党校女生队支部书记。1949年1月作为代表出席华北妇女代表大会,任中共中央华北局妇女委员会委员。2月参加首届全国妇女代表大会筹备工作,被选为全国妇女代表大会代表。3月至4月出席中国妇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并当选为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 建国后:1949年9月至1953年6月任绥远省民主妇女联合会主席。1952年9月至1953年5月任中共中央蒙绥分局妇女工作委员会第一书记,绥远省政府委员、省人大代表。1953年1月至1955年10月任绥远省人事厅副厅长、内蒙古自治区人事部副部长。曾任内蒙古自治区党代会代表、自治区党委委员、自治区政府委员。1955年10月至1962年3月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兼任自治区监委委员。1962年3月至1966年8月任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监察委员会常委、省委委员、省政府委员、省妇联常委、直属机关党委书记、省人大代表等。“文化大革命”中受冲击。1966年8月至1969年12月在西北局工作。1969年12月至1973年3月在延安金盆湾劳动并接受审查。1973年4月至1980年任陕西省轻纺局副局长。后任顾问。1980年1月至1983年12月任中共甘肃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1982年10月离休。2003年5月10日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87岁。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研究中心研究员:出生年月: 1949-3 <br/> 性 别: 女 <br/> 籍贯: 北京 <br/> 毕业院校:上海医科大学<br/> 所学专业: 医学 <br/> 最终学历: 本科 <br/> 专长: 食品卫生 <br/> 技术职称: 研究员 <br/> 专业领域: 医学微生物学,营养学,食品卫生学 <br/> 社会职务: 1.WHO食品安全控制体系顾问 <br/> 2.FAO/WHO食品中危害微生物危险性评估咨询委员会专家 <br/> 3.国际微生物学联合会食品微生物及卫生专业委员会中国代表 <br/> 4.AOAC国际组织国际委员会委员 <br/> 5.卫生部食品法典专家组副组长 <br/> 6.中国微生物学会微生物毒素专业委员副主任委员 <br/> 7.中国食品科技学会北京食品学会常务理事 <br/> 8.中华预防医学会卫生检验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食品卫生专业委员会委员 <br/> 9.&quot;Mycotoxins&quot;杂志国际编委 <br/> 10.《中国食品学报》、《卫生研究杂志》编委 <br/> 个人荣誉: 1.1988年获孙氏鼓励医学科研基金三等奖。 <br/> 2.1993年获全国首届中青年医学科技之星称号。 <br/> 3.1998年起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br/> 近代僧人:(1865-1946)近代僧人。法号心镜,人称铁禅和尚,广东番禺(今广州)人。早年爱好书画。1884年入刘永福军,参加谅山之役,后被解甲归田,生计艰难,方入广州六榕寺为僧。因善于钻营,不久受职友石堂房主(当家师),渐为六榕寺主。1903年因捐献寺产作黄埔武备学堂毕业生赴日留学经费,大受清政府嘉誉,光绪帝曾赐予“清修忠悃”匾额。后结识孙中山,同情革命,孙赠予“平等、自由、博爱”和“阐扬佛教”匾额。中华民国成立后,组织广东佛教总会,自任会长,并与林森、汪精卫、胡汉民等时相过从,并依仗官势,大肆聚敛。抗日战争时期,勾结日寇,任日华佛教协会会长和日本军国主义控制下的国际佛教协会岭南支部长。曾两度出访日本,拜谒天皇裕仁,受赐《大正藏经》,抗战胜利后被捕,死于狱中。 山东省临沂市中医院副主任中医师:刘秀梅,女, 临沂市中医院颈肩腰腿痛治疗中心副主任兼镇痛科主任,副主任中医师,毕业于长春中医学院针灸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社会兼职:兼任中国疼痛学会山东省分会会员;山东省针刀学会会员。 从事专业:从事颈肩腰腿痛治疗。 学术研究:发表《眼体针结合治疗中风恢复期56例》,《自拟外科解毒生肌散治疗创疡肿毒》,《综合疗法在腰椎间盘切吸溶核术中的临床应用》等论文15篇,编著作2部,获科技进步奖2项,多次参加国家级学术研讨会。2004年在山东省立医院疼痛科进修疼痛专业半年,擅长小针刀治疗各种颈肩腰腿痛、关节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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